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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19/5/20 文章来源:  点击:3279次

2019年3月22日 

问题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被业主打伤,工作人员是否可以要求加害业主承担精神损失的赔偿?

律师: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如果在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伤害较严重的情况下,要求加害业主承担精神损失赔偿可以得到支持。

问题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被业主打伤,赔偿费用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

律师:我国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加害方和受害方双方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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