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南物协[2016]10号
关于积极向中物协提供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材料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分析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95号),标志着“营改增”试点进入全面分析阶段。为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相关分析工作,更好落实“营改增”相关政策,积极反映行业合理诉求,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物协”)正向行业企业广泛征集“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 梳理分析本企业开展“营改增”试点阶段,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适用等方面的运行情况;
2. 本企业在“营改增”试点阶段,对税制特点、政策变化、征管状况、经营管理和投资周期等方面进行的税负分析;
3. 通过本企业首次“营改增”纳税申报后的具体数据,分析在管不同业态(住宅、办公、工业园区等)物业管理项目的税负变化情况;
4. 对于“营改增”试点税负下降的情况,分析本企业减税的方面,总结归纳经验做法;
5. 对于“营改增”试点税负增加的情况,研究分析具体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希望各会员企业积极提供”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材料,于8月29日前将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协会邮箱:1617326017@qq.com,由协会收集整理后上报中物协,共同为实现行业“营改增”税制改革平稳过渡建言献策。
联系人:冯凤、李尤
电话:0771-2845365
特此通知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