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职能
  组织机构
  入会须知
  会员名录
 
 
 
关于举办“物业服务法律法规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公益培训的通知
“专业的力量”系列报道征稿启事
关于举办南宁物业行业“守护生命 ‘救’在身边”急救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业行业“学雷锋·志愿便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4年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风十里 芳华如你”物业巾帼会的通知
电动车起火问题频发!这份安全指南请收好→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喜报丨协会党委所属3个党组织获命名南宁市直机关“示范党支部”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我会召开社保费征收变革座谈会
时间:2018/7/13 文章来源:  点击:2407次

    今年初,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对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社保缴纳的规范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会保险事关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和企业减负的平稳运行,而薪金、税负、社保又是企业经营的核心成本。应会员企业要求, 711日下午,针对即将出台的社保费征收新政策,我会召开了社保费征收变革座谈会。来自万怡物业、保利物业、华保盛物业、新景物业等会员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座谈会由常务副会长王知一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新政将社保划到税务部门征收,尤其是国税地税合并之后,将大大提升社保费的征管效率。此外,与会人员分别就政策实施将对企业经营成本产生的影响、社保基数每年增长、面临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征求会员企业对社保费征收变革意见,汇总整理后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我会也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信息并及时向会员企业进行传达,使会员企业掌握最新的税收和社保政策,做好社保费征收变革的准备工作和筹划。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