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首 页 协会之窗  政策法规  协会通告  行业动态 协会动态 行业培训 会员风采  法律咨询 业界观点 网站视频 企业展示 党建工作  联系我们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职能
  组织机构
  入会须知
  会员名录
 
 
 
关于组织赴上海、嘉兴、杭州考察学习的通知
关于参观“南宁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学习基地”——南宁天健城一期的通知
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征集2026年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参观“南宁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学习基地”——北部湾航运中心大厦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观“南宁市职工AI科技教育体验馆”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关于..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首页-走访企业-详细内容

走访江宇物业
时间:2009/11/13 文章来源: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1111日下午,我会调研组及法律顾问宋菲律师一行3人来到南宁市江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宇物业”)进行走访调研,并与该公司孙卫华总经理及公司的基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本次座谈对象主要是来自公司基层的管理人员,他们都非常积极的发言,就各自在实际管理过程碰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提问,这些问题包括项目资料设备如何交接、如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业主违规装修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等等,也都是日常物业管理中最常见也普遍的问题。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并针对每个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宋菲律师也从法律层面做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最后,黄会长在总结时说:我们在管理中碰到问题,如果有法律政策依据的就按法规政策办,有合同约定的就按合同约定处理,当正路走不通时,要学会转个弯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要消极对待,特别是作为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与人的沟通技巧很重要,在沟通方面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因为良好的沟通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她还说,此次座谈我听到了来自最基层的声音,希望大家有空常到协会去坐坐,碰到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反映,也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服务日”向律师咨询解决,总之就是希望彼此间能多沟通多交流,以求得共同的发展和进步。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1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