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问题一: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进行承接查验工作?
宋菲律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问题二: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并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处理?
宋菲律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三:对于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否可以邀请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士参加?
宋菲律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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