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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08/9/20 文章来源:协会秘书处  点击:3943次
   

2008811(星期一)上午9001200

纠纷1:业主违规装修现象难以管理,如何应对?

       律师:建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增加关于房屋装修的附加条款,并在《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也约定相关事项。当业主违规装修时,及时通知业主立即恢复原状,并上报房产局下属的房屋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纠纷2:业主欠费情况严重,物业服务企业可否撤出该小区?

       部分回迁户业主欠费情况严重,物业服务企业起诉后虽胜诉,但因该部分业主无财产可抵销债务,致使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在业方委员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撤出该小区是否违约?撤离后,向业主预收的水电周转金可否用来冲抵业主欠费?

律师:如果业主不履行合同,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诉讼仍不能解决问题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撤出该小区。建议以后在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时,加上此项条款。撤离后,预收的水电周转金可用来冲抵业主欠费,但需在小公示告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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