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纠纷1:小区内夫妻吵架、业主打架等问题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已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进行处理,但小区的业委会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不当,如何应对?
律师:向业委会把申辩理由讲清楚:物业服务企业并非执法机构,只需做好预防管理和维护措施,协助业委会进行管理。
纠纷2: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被划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保管车辆的责任,拒绝了该业主的要求,现在该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否起诉该业主?
律师:建议不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因起诉的费用较高且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