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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17/7/11 文章来源:  点击:2602次
2017年5月11日
 
问题一:市住房局和市财政局出台《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补贴办法》,出台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文件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出台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文件的依据是《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聘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按政府指导价承担;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承租人,可以按一定比例给予物业服务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问题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补贴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除武鸣区外)且无自有汽车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受保障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物业服务费补贴:
1、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2、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单身的,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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