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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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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1/7/22 文章来源:  点击:691次
2020年9月17日
 
    问题一:单个小区业主能否查询历年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细?
 
    律师:根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应在指定时间公示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享有监督权,管理维修资金的机构应建立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对其分户账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问题二:业主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应该出具什么文件才符合规定?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的,代理人应当出具身份证和书面委托书的原件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不动产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以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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