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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1/7/22 文章来源:  点击:711次
2020年10月22日
 
    问题一:业主房屋水管有裂缝,渗水到楼下房屋,经物业上门检测,确定是该业主的水管问题,但该业主拒绝维修,不愿承担维修费用,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有维修养护的责任,不履行维修义务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问题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还没届满,又跟业委会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应该以哪份合同为准?
 
    律师:根据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满,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以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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