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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1/7/22 文章来源:  点击:832次
2021年4月11日
 
    问题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哪些?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费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中列支,并与专项维修资金分账核算。管理机构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费用,由市财政部门核定。
 
    问题二: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装修行为是否有管理权限?
 
    律师: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时间、垃圾处理、噪声扬尘控制、外立面管控、防盗网和空调室外机安装以及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禁止行为等注意事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拒绝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服务人应当派人对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巡查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巡查人员发现有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装饰装修施工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污染共用部位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修复、清洁;拒绝修复、清洁的,由物业服务人代为修复、清洁,所需费用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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