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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1/7/22 文章来源:  点击:1005次
2021年4月22日
 
    问题一:物业正常申请预支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哪些步骤?
 
    律师:根据南宁市最新的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流程的指引,申请预支资金的程序包括:
    1、拟定使用方案。物业管理单位和3名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共同拟定使用方案。
    2、公示使用方案。物业管理单位将使用方案应在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3、表决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面积和人数双2/3业主参与表决,且应经参与表决业主的面积和人数双1/2同意。
    4、申请预支资金。物业管理单位持以下材料向管理机构申请预支资金。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使用方案(含公示影像材料);
    (3)使用方案经业主表决同意的书面材料;
    (4)预支工程款发票;
    (5)施工合同(维修资金使用金额少的,不用提供)。
 
    问题二:根据最新的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流程的规定,拨付结算资金需要哪些步骤?
 
    律师:根据南宁市最新的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流程的指引,拨付结算资金的程序包括:
    1、组织竣工验收。维修工程竣工后,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和3名业主共同参与工程竣工,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公示验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3、申请结算资金。公示期满,物业管理单位主持下列材料向管理机构申请维修费用的余额: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公示影像材料);
    (2)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
    (3)结算工程款发票;
    (4)工程审价报告。(单项维修工程费用超过1万元、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1万5千元的项目必须提供)
    4、划转结算资金。
    (1)管理机构抽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业主核实情况,或到维修工程现场核实情况。
    (2)审核通过后,管理机构将维修费用的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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