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关于举办“物业服务法律法规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公益培训的通知
“专业的力量”系列报道征稿启事
关于举办南宁物业行业“守护生命 ‘救’在身边”急救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业行业“学雷锋·志愿便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4年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风十里 芳华如你”物业巾帼会的通知
电动车起火问题频发!这份安全指南请收好→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喜报丨协会党委所属3个党组织获命名南宁市直机关“示范党支部”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303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2/2/14 文章来源:  点击:1219次
    问题一:住宅小区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律师:首先要确定该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还是开放式小区,开放式小区的道路通常可认定为交通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按程序处理;而封闭式小区由于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因此发生的车祸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若向交警报案,则交警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按照交通事故的程序处理,除此方式外,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请求社区邀请已参加勘察现场的公安干警到场,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若上述方式都没能解决,则当事人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二:有业主反映房屋内有渗水现象,经物业公司的工程人员检查,发现是楼上业主装修导致的,经物业公司协调,业主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受损业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律师:楼上业主因装修不慎导致墙体渗水,是基于侵犯行为而产生的侵权法律关系,楼上业主的过错导致楼下业主的房屋受损,该行为已经构成对楼下业主财产权利的侵犯,楼下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在本纠纷中,仅仅是从中协调纠纷,并没有强制要求业主赔付的权力以及相应的义务,因此物业公司不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