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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2/7/19 文章来源:  点击:1345次
2022622
 
    问题一: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产权只登记一个业主,在产权登记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夫妻另一方是否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业主大会、参选业主委员会等活动?
 
    律师:我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已明确“业主”的范围,即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因此,业主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为准。
 
    问题二:《民法典》实施以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否能继续适用?
 
    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尚未废止,除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民法典》为准之外,其他规定仍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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