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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2/11/21 文章来源:  点击:2087次
20221011
 
    问题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期限,未到期限能否与业委会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
    律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问题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能否继续管理小区并收取物业费?
    律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是否续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没有依法共同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仍按照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物业服务人可以收取物业服务费,但是服务期限变更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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