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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参与全市“除四害”统一行动日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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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海报丨科学防蚊灭蚊,远离蚊媒传染病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统一行动宣传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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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第326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2/12/28 文章来源:  点击:1227次
20221222
 
    问题一:业委会到期后,业委会原相关人员是否仍旧能够代表业委会?
    律师:业委会到期后,不再具备业委会的相关职责,业委会原相关人员不再能够代表业委会,但可以基于业主身份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问题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费的项目有哪些?
    律师: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物业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运行费、消防设施运行费、出入证(卡)制作工本费、二次供水加压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服务费、车位(库)租赁费。具体项目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在地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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