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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期 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6/1/19 文章来源:  点击:87次
第392期 “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2025年10月22日
 
问题一:物业管理委员会能否组织业主就小区公共事项进行投票?
律师:按照广西住建厅的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或者全体业主会议,组织业主决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拟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相关审计工作等职责,因此,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业主就小区公共事项进行投票。
问题二:小区业主出售房屋但仍保留产权车位的,能否继续作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律师: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法律上业主资格的认定标准是以房屋所有权为核心。产权车位面积计入投票权主要解决的是投票面积权重的问题,而非业主资格问题。出售房屋后仅保留车位产权的人员不宜继续认定为业主,因此也不再具备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格,其成员资格自出售房屋之日起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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