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机位鸠占鹊巢?法院:限期拆除移机
楼上业主擅自将空调外机安放在楼下业主对应空调机位,既破坏建筑外观美观、违背小区业主普遍使用习惯,还对楼下业主造成了影响,这样的行为是否需要纠正?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空调机位使用权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
基本案情
吴某和谢某是一小区同一栋楼的业主,吴某居住在203室,谢某居住在303室,两人为上下楼的邻居。2024年6月,吴某准备在客卧安装空调时,发现自家卧室窗口上方的设备平台已被另一空调室外机所侵占,经上门与谢某沟通确认,该空调室外机属于谢某所有。吴某认为,谢某将空调外机安放在自家客卧对应机位,不仅不符合小区业主的普遍使用习惯,还可能影响自家空调安装和日常使用,要求谢某将空调外机移走,遭谢某拒绝。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知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谢某均拒绝参加。吴某遂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谢某将空调外机移走。
庭审中,吴某展示了案涉整个楼栋的03号户型从顶楼到底楼的外墙照片。照片显示:在2024年7月,603、403、103号及其他同户型房屋对应空调设备平台均已安放本户空调外机,而303号(被告房)的设备平台处于空置状态。经管路走向可判断,被告303房的客卧空调外机,实际安装在了原告203房对应的空调设备平台上。小区的物业人员出庭作证,证明案涉楼栋03户型客卧房间窗口之上的空调设备平台,历来都是该层业主安放自家空调外机的位置,全体业主均遵循这一使用习惯,既保障了各自使用便利,也维护了楼栋外观统一。被告谢某的行为明显违背该习惯,影响了原告吴某安装空调,且还对吴某造成噪音、热废气等困扰。
法院判决
本案中,案涉楼栋03户型的构造,在每一层房屋的客卧房间外窗口(向上)方向,均建造有且只有一个可以放置空调室外机的平台。结合庭审证据可知,该小区同户型业主均将空调外机安放在自家对应平台,已形成稳定、普遍的使用习惯,这种习惯既方便业主自身使用,也保障了楼栋外墙的整体美观,符合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被告谢某未遵循该使用习惯,擅自将自家空调外机安放在原告203房对应平台,不仅打破了小区既定的使用秩序,破坏了楼栋外墙的整体美观,还直接阻碍了原告吴某安装使用空调,对吴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因此,吴某提出的让谢某将其放置在203号客卧房间所对应平台上的空调室外机移走、恢复该平台为空置状态的诉讼请求,符合公序良俗、使用习惯及法律相关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江南区法院判决被告谢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移走放置在203号客卧房间所对应平台上的空调室外机,并恢复该平台为空置状态。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此提醒广大业主,邻里之间应秉持和睦相处、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纠纷。小区内普遍形成的使用习惯,是全体业主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合理共识,既方便业主日常使用,也有利于维护小区整体环境和美观,每一位业主应当遵守。同时,物业公司应加强小区公共区域及业主房屋附属设施的管理,及时排查并介入邻里权益纠纷,引导业主遵循使用习惯、维护建筑美观,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秩序。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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