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
问题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义务规定主要有哪些?
律师: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委托提供物业服务,需要结合合同履行《消防法》规定的委托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内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规中更具体规定了相应的消防义务,这些规定都构成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消防义务的内容,会成为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事项上是否尽职履责的标准。
问题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是否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主体?
律师:会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消防责任事故罪,针对的是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按照司法部门的判定标准,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就会被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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