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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标准
时间:2022/4/8 文章来源:  点击:833次
关于印发南宁市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标准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意见》的通知(南办字〔2021〕19号)、市大行动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深化、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动创城工作常态长效,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同时结合“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关于“强治理”决策部署,以及“下足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由我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研究制定了《南宁市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城区、开发区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辖区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各相关单位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南宁市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标准》,提升住宅小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水平,巩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宜居环境水平。
二、实施文明小区提升行动。一是督促辖区内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推行楼栋长制,营造小区文明氛围,加强环境卫生和小广告整治,及时清运垃圾和杂物,强化小区停车秩序监管及“僵尸车”清理,整治乱挂乱晒行为,强化花圃、绿岛、绿化带及公共设施的管养维护,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全面排查梳理、建档建案,对缺失破损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维护;二是组织城管、消防救援、交警、住建、街道办等部门,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乱象,进小区开展执法工作,形成整治合力;三是建立完善居民小区物业及属地管理责任制,积极探索,试行街道办组织专门公司管理无物业小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请各城区、开发区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市住建部门将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南宁市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标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南宁市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标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要求
公益广告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进入每个居民小区每步行200米,至少有一处创文明城、卫生城的公益广告,两处公益广告之间至少间隔20米或均匀分布
(二)
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市民健康公约
(三)
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不少于1处
(四)
入口处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五)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
(六)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
2
在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突出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分类程序,每季度更新更换内容
(七)
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
3
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生活垃圾投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各环节负责人
(八)
健康教育宣传栏
4
宣传栏不少于1处,每季度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内容及时更新,标注出版年份日期
5
卫生管理制度、投诉办理制度在主要出入口、健康宣传栏、物业服务中心等位置上墙
6
在显著位置公布卫生投诉方式,如电话、网站、邮箱等。规范处理群众卫生投诉,有投诉办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有办理记录、反馈记录,提升群众满意度
7
宣传栏无破损、无积尘
(九)
健康教育宣传品取阅点
8
取阅资料包括:健康素养66条宣传手册及面向市民的健康生活方式、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除四害、控烟等宣传品
基层文化设施
(一)
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9
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二)
健身设施
10
小区内有体育健身设施的,无安全隐患,定期清洗消毒,有专人维护,并能正常使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健康步道
文明行为
(一)
文明行为
11
无乱涂写、无乱占道、无乱挂晒、无乱贴乱画、无乱泼乱倒、无乱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乱堆乱摆、无乱扔乱吐、无高空抛物、无乱设摊点等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如:遛狗不牵狗绳,地上有动物粪便等)
文明行为
(一)
文明行为
12
对于其他行为人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进行监督、劝说和举报等
13
小区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停车位,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和管理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14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15
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娱乐、健身、宣传活动时,合理利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扰民
(二)
禁止吸烟
16
小区办公区域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7
室内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并规范张贴
18
无任何形式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
19
禁烟区域不得配备与吸烟相关器具
无障碍设施
(一)
新建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
20
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二)
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1
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生活环境
(一)
环境良好
22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公共绿化带无损坏或被占用现象;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 枝,不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
23
小区道路路面硬化、平整,便于通行,无明显坑洼积水、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况;小区内道路路面井盖(含雨水箅子)无缺失、破损、移位
24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的公共区域(如楼道、楼梯、过道)环境整洁,无乱堆放杂物现象;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 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
25
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26
建筑物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屋顶安装的设施、设备应规范设置
27
小区临街店铺无跨门槛(窗)经营,无跨门槛(窗)展示商品;招牌设置应保持整洁、完整,无破损、残亮
28
无在居民楼道、户外空间、墙体随意张贴商业广告和各类小广告现象,可专设一个公告栏供商业广告张贴;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 无破损、残缺等
29
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
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生活环境
(二)
垃圾管理
30
垃圾分类准确、日产日清,按国家、地方要求设置垃圾分类点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且标识清晰整洁、无破损
 
31
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整洁密闭,无散落垃圾或积存污水,无恶臭,地面无污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在运输垃圾过程中无扬尘、撒落、滴漏和吊挂。楼房无垃圾道设置或已封闭
32
推行定时定点投放与督导工作制度,在7:00—9:00、19:00—21:00开展分类督导,引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
33
开展生活垃圾投放点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密闭投放屋
34
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设施配置,提供暂存中转等功能;开展装修垃圾分类工作,竖立明显分类标识,公布预约方式和电话
35
无垃圾外溢,无焚烧垃圾现象。路面、绿地、院落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
公共厕所管理
36
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无蚊蝇,建设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
(四)
卫生秩序管理
37
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38
组织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
39
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0
宠物、信鸽粪便及时清理
41
无开垦种菜、圈养或放养禽畜现象
42
废品回收站管理规范。①有特殊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②落实“门前三包”, 站内整体卫生状况良好;③分设收购、分拣区域。废品分类分区规范码放,易腐烂、易积水废品室内或防雨棚内码放。不得有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④除“四害”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无破损,能正常使 用;⑤现场无活鼠、无鼠迹、无蟑迹、无蚊蝇,无积水轮胎、坛罐等病媒生物孳生地
43
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流动摊贩管理规范,街巷两侧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现象
44
公共场所“四小”行业,食品安全“三小”行业,亮证照经营,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45
使用二次供水、直饮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设施的,应公示卫生管理信息,包含卫生许可证、管水人员健康证明、水质检测报告、涉水产品卫生批件、滤芯更换工作记录或水池清洗记录
消防
(一)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46
①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②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有效,且在使用期内;③有完备的消防巡查记录;④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全面排查梳理、建档建案,对缺失破损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维护
(二)
无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47
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②消防车通道未被堵塞,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被占用
民风建设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社区(乡镇小区)民风建设
48
①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积水、明沟排水;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③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损坏绿化带现象;⑤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
病媒生物防制
(一)
开展除“四害”统一行动
49
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除“四害”统一行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持续7天
(二)
配备除“四害”设施
50
除“四害”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无破损,能正常使用。如:毒鼠屋、防鼠栅栏、防蚊闸、灭蚊灯、纱门、纱窗等
(三)
现场检查时,无活鼠、无鼠迹、无蟑迹、无蚊蝇,无病媒生物孳生地
51
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C级水平,现场检查时, 无活鼠、无鼠迹、无蟑迹、无蚊蝇,无病媒生物孳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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