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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一、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二、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事业、科研、社团等单位;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愿意积极参与本会组织开展的工作和活动;
(三)除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在南宁市设立的分公司外,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在物业管理相关行业领域已取得一定的业绩并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材料,包括:
1.入会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简介。
(二)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颁发会员牌,并予以公告。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免费获得本会提供的出版物或信息资料;
(三)悬挂本会会员标志,录入本会网站会员名录宣传;
(四)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获得本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待遇;
(五)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要求本会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协助维护合法权益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八)参加本会评先、评优的权利。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配合本会开展的行业调查,提供相关数据;
(七)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本会会员要支持并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七、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会员大会的决议收取会员会费。会费主要用于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和非营利事业。本会会员均需依照会员性质对应的的会费标准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缴纳。当年度不缴纳年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停止其会员资格。
八、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3000元/年;
理事单位: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40000元/年。
九、缴费办法: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将会费转到协会帐户。
十、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滨湖支行
银行账号:2102168509300030794
十一、联系方式
  人:冯  凤、杨秋旦
联系电话:0771-2845365    0771-5530415
联系邮箱:nnpma2003@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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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物业企业).doc  

2.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供应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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