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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我市参加2009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8/19 文章来源: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点击:2943次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我市参加2009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房【2010412

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高新区、相思湖新区)建设房产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建房【201019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参加2009年度全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你们组织服务辖区内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的物业企业或会员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二、参评的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应当获得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

三、参评的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应当有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参评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建房【201019号).doc

附件2:《2009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等)申报表》.doc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0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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