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培训工作委员会文件
南协培[2011]01号
关于开展2011年01期南宁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素质教育培训的通知
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房产管理局【2008】95号文规定:素质教育培训记录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重要组成部份,是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和监督检查的考核条件之一。我会在2011年5月,将继续对全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第2011年01期素质教育培训。本次培训将配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南房【2011】224号)的相关检查要求进行,培训重要,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踊跃参加。
一、培训目的
结合南宁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为更贴近企业需求,本期培训着重开展南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优指导;同时结合新出台《南宁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让从业人员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使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物业管理队伍。
二、培训对象
南宁市从事物业服务岗位的人员均应接受物业管理素质教育培训。
三、培训课程
1、 解析物业管理法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南宁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主讲:陈晨苗(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规划科科长)
2、物业管理“创优”指导(迎检资料准备、实施的细节及注意事项、项目汇报)
——主讲:待定
四、培训方式: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5月27日至29日(上课时间2天,第三天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素质教育记录卡。)
培训地点:待定
六、报名方法
报名地点: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21楼2106室
报名电话:0771-2100325 冯凤
传 真:0771-2845365
七、收费标准:
报名时每位学员需交培训费360元,资料费40元,协会成员培训费按下列方式享受优惠:协会会员单位9.5折,理事单位9折,副会长单位8.8折(交费时凭单位证明享受优惠)。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八、其他:
1、带3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相片
2、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填写“学员记录卡”
附件1:《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南房【2011】224号)
附件2:学员记录卡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培训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素质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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