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和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的规定,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和18日举行。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企业和学员,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帮助考生做好考前辅导工作,促进提高考试合格率,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拟与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联合举办“2011年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
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基地,全国建设类一级培训机构,2010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唯一授权考前总串讲培训机构,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和教学力量。该中心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覆盖面达到全国近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培训效果得到了学员和企业的广泛认同,其中,深圳班、南京班和西安班等地考生合格率达62%以上,其他各地考生合格率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四科考试成绩合格率名列全国首位。
现将2011年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的报考条件,拟参加2011年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及自愿学习物业管理师相关知识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
二、培训内容
1、根据国人发〔2005〕95号文件规定和全国统一考试安排,《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共四门考试科目为培训内容。
2、由应试经验丰富的优秀师资,对上述四门课程并结合《考试大纲》,进行有针对性培训辅导与重点答疑。其中,《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各培训一天(各8学时),《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培训一天半(各12学时)。共计40学时。
3、考试前集中安排两天(16学时)的考前总复习。此项为赠送项目,不另收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7月27日—31日
上课地点:南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1、四门全科培训费2200元/人(不含教材费),赠送考前总复习。
2、《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单科培训费均为600元/科/人(不含教材费),报读单科者参加四门全科相应科目学习和考前总复习。
3、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备有统一教材和考试大纲,欢迎前往购买。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填妥《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表》(附后),携带本人1寸免冠彩照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报名地点: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2106室
3、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凤 韦思涵
咨询电话:0771-2100325 2100217
传真电话:0771-2845365
协会网址:http://www.nnpma.com/
4、深圳培训中心(学院)网址:www.pmedu.com。欢迎登陆查询!
附件:《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表》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
(盖章) (盖章)
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