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选活动和推荐
项目参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大厦、工业区)的通知》的通知
南房[2014]520号
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选活动和推荐项目参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通知》(桂建房[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4年8月19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送我局物业服务和房屋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唐智敏,电话:0771—5656298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选活动和推荐项目参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通知(桂建房[2014]21号)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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