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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以“服务业主 共建和谐”为核心 提高物业管理业主满意率
时间:2012/2/21 文章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点击:3191次


    2012年,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将进一步以“服务业主,共建和谐”为核心,按照基础、创新、重点三大板块有序推进,实现物业管理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不断提升业主满意度。

    一是加大力度宣传贯彻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搞好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强化物业企业诚信建设,实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注重服务效果考核。会同物价局等单位,探索合理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大力推行维修资金“定活存储”试点工作,创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总结渝北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挂牌管理的经验,在主城各区逐步推广实施物业服务企业星级挂牌制度。通过细化住宅物业服务要求,确立可量化的检查、维护标准,实现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化。大力推行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使之达到30%以上,实现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规范化。

    三是完成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培育评审工作,力争完成创建30个市级及以上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工作目标。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完成重庆物业服务企业“五十强”评比工作。积极参与京津沪渝物业管理质量年相关活动,扩大行业交流平台,并以此为契机举行第二届服务技能大比拼活动,提高我市物业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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