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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按类型推出物业小区试点规范物业服务
时间:2013/4/20 文章来源:  点击:2816次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获悉,市委、市政府201320项民心工程中明确提出今年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依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要求,按照商品住宅物业小区、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后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等不同类型社区试点确定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每个区县(包括功能区)选定23个小区。试点小区要求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多层或高层普通住宅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健全,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物业企业有一定规模,信誉度较高,具备承担试点相关工作的能力;小区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社区和谐稳定。
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后住宅小区,市内六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分别选定23个小区。试点小区要求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居委会、旧楼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健全,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由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小区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服务比较规范;社区和谐稳定。
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每个区县(包括功能区)选定12个小区。试点小区要求建筑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发挥作用好;小区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社区和谐稳定。
    昨天,国土房管局向全市物业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物业管理试点小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所有物业试点小区须严格门岗执勤。规范物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物业服务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规范张贴家政、疏通下水道等便民信息)。加强环境集中治理;加强绿化养护;搞好接待窗口建设;抓好设施设备养管。监控、二次供水、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养管及时到位,记录翔实规范。
 
(摘自:《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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