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南宁市召开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交流会
自2008年3月1日起,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与备案工作等7项物业管理权下放到9个城区和开发区政府所属的物业管理部门。3月7日,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与相应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正式的工作移交。
为保证移交后相关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加强行政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于2008年7月23日下午,组织召开了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交流会”。会议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甘向和主持。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青秀区、兴宁区等各城区和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徐建花秘书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甘副局长首先发言,表示此次会议旨在了解物业管理行政监督工作下放到各城区和开发区以来的运作情况,并对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探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各城区和开发区的负责人也纷纷踊跃发言,积极探讨了工作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咨询。甘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各城区和开发区负责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徐秘书长也参与了讨论,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的程序,以及组建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给予了说明并提出了建议。会后,各城区和开发区的负责人均就本城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与徐秘书长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此次会议,加强了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各城区和开发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协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为了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协会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与各相关行政部门沟通配合,协助他们及时对各类物业管理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相信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协会的积极沟通配合下,物业管理行业将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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