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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小区业委会瘫痪怎么办? 怀德苑设常州首个物管委
时间:2013/10/14 文章来源:  点击:2643次
新一届业委会迟迟成立不了,小区物业矛盾又等着要解决,怎么办?一方面因内部形不成统一意见,几年过去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一直难产着;一方面是小区停车、维修、收费等物业矛盾层出,业主需要相关组织来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怀德苑小区面临的问题在常州不是个例。如何解决,成了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最近,怀德苑小区率先成为试点。经过一周公示和业主反馈意见的汇总确认,南大街街道宣布在小区正式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这也是新的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首个成立物管会的小区。这个全新组织将在小区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职责。
  怀德苑新业委会组建一直难产,最终决定成立物管会
  近几年,怀德苑新一届业委会的组建一直很困难。作为我市较早的高档住宅小区,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于1999年,但第二、三届业委会均以组织瘫痪告终。
  3年前,在怀德苑社区牵头下,小区成立业主应急小组,主要工作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委员等。不过这个小组内部分歧也很大,之后虽经钟楼区房管、南大街街道和怀德苑社区多次指导、协调,但始终不能形成统一意见,最后不得不解散。自此,怀德苑小区新一届业委会就一直难产了。
  另一方面,小区管理上的问题却不少。业主刘学红告诉记者,大家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是太满意,物业公司和小区签订的服务合同去年6月就到期了,但因没有业委会,物业去留迟迟定不下来。再譬如小区因停车紧张要改造一部分停车位,但大家意见也难达成一致。
  在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本月刚实行的《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都有指出——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最终,南大街街道落实属地管理,组织成立了怀德苑小区物管会。
  物管会将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职责
  记者了解到,物管会这个新组织和大家熟悉的业委会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首先,业委会全部是由业主代表组成的,而物管会分单位成员代表和业主成员代表两部分。像怀德苑物管会由11名委员组成,其中6名是业主,其余5名分别来自南大街街道、怀德苑社区居委会、怀德桥派出所、怀德苑小学和怀德苑幼儿园。
  另一点不同的是,物管会主任由政府工作人员担任,怀德苑物管会主任是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物管科科长。而2名副主任,一名是业主代表,另一名则是怀德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吴伟介绍,小区物管会的成立得到了业主的极大支持,不少业主都踊跃报名想要加入物管会。“物管会将在小区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职责,不过委员是不领取工作津贴的,但要求他们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模范履行义务。”
  业委会暂时缺位,物管会起到弥补作用
  小区业委会可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区域内的重大事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合同。但现实是,目前我市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三分之一。
  钟楼区房管局副局长肖国娟也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钟楼区有住宅物管项目275个,累计成立了103个业委会,在任期内正常工作仅42个。在她看来,物管会是一项新生事物,还需不断探索、实践和完善相关制度,物管会概念的提出,确定了其组织机构的效能,弥补了业委会缺位的问题。尤其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介入,完善了业主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摘自:《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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