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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商物业将告别“父子关系”
时间:2014/2/14 文章来源:  点击:2777次

每个小区的业主都需要经常和物业打交道,但业主和物业又最容易闹矛盾。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今年,大连将出台物业市场一系列监管办法,使得“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市场监管体制这一属地化工作制度尽快得到落实。同时,一些相关配套政策也将尽快出台。

  前期物业企业多由开发商指定

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业主委员会600多个,物业服务企业650多家;共有178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得全国和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先后接纳下岗职工15000人,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21亿元。

“物业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多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名义上是两个法人,实质上就是‘一家’,这种开发商与物业的‘父子’关系,使楼盘项目许多隐性的问题得以遗留下来。 ”人大代表,鹏生集团董事长孙明楠做了一份调研,虽然本市物业行业发展较快,但自主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很少,90%以上的物业企业都是依附于开发建设单位而存在,长期以来“建管不分”的物业市场,没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依靠较低的物业收费提供相对较高的物业服务来刺激消费者购房,但企业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几年就转手,上家转下家,影响了物业服务质量。

  完善物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建管不分家,在出现问题时,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之间往往相互推诿,导致物业纠纷难以解决。”孙明楠表示,如果说之前本市物业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那么建立物业企业招投标平台后,这一现状将能够得到改变。

记者获悉:今年,本市针对物业管理工作将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市场监管体制这一属地化工作制度将尽快得到落实,同时《关于规范和发展物业市场的实施意见》、《大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大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住宅楼外立面粉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也将尽快出台。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住房维修工作,大连还特别制定“一二三”住房维修工程。同时针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存储和划拨等也都做出相应安排,出现问题房屋可得到及时维修。

根据计划,今年,本市将根据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服务水平等核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等级,规范物业管理公司收费行为。此外,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业内预测,物业企业投标与资质挂钩,资质越高的企业,承接的项目将会越多。此外,业主委员会有权公开招标物业公司,那些服务不好的企业,因为不被市民认可,也将慢慢被市场淘汰。213,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今年,大连将出台物业市场一系列监管办法,使得“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市场监管体制这一属地化工作制度尽快得到落实。同时,《关于规范和发展物业市场的实施意见》、《大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大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住宅楼外立面粉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也将尽快出台。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住房维修工作,大连还特别制定“一二三”住房维修工程,针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存储和划拨等也都做出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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