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首 页  协会之窗   政策法规   协会通告   行业动态  协会动态  会员风采   法律咨询   业界观点   网站视频   企业展示   党建工作  联系我们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职能
  组织机构
  入会须知
  会员名录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智驱成本,慧赢未来——物业服务企业降本增效合规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强化物业服务履约,规范共有部分经营”公益培训的通知
关于组织赴青岛、烟台考察学习的通知
关于强化物业服务履约、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倡议书
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
广西“行业以心暖新 共筑友好场景”联合自律公约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京:建立住宅小区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
时间:2014/7/28 文章来源:  点击:2445次


南京市住建委已牵头与城管、公安、物价等部门会商,从7月份开始,开展物业管理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住宅小区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届时南京市住建委制定统一信息公布文本,在小区内公布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投诉,居民可对照小区内张贴的联系电话进行“对症下药”的投诉,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小区内的违法行为。

此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针对有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包括小区综合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四个方面。

物业负责人有没有持证上岗、小区杂草有没有及时修剪、电梯有没有定期申报检测等细节也在被检查之列。

住建部门将会同公安、城管、质监部门联合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物业企业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到位的,将会在征信档案里失分,进入“黑榜”,这将严重影响物业企业的发展。

在加强检查的同时,小区居民的投诉渠道也将畅通。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