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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改造老旧小区 以1995年前建成的为主
时间:2017/3/28 文章来源:  点击:7203次
车辆乱停乱放、楼道里满是小广告、晚上楼道不亮……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多被这些烦心事困扰。日前,山东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文,在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同时,通过引进物业“管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鼓励物业接管老旧小区,我省将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并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补助、合理定价、经营激励等多种政策进行扶持。
改造对象
以1995年前建成的小区为主
根据《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此次进行整治改造、推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是指城镇和工矿区中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组团、楼院),小区须位于城镇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住宅为多层以上楼房,且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不含危旧房),未列入未来10年内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计划。
对这些老旧小区的改造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改不改”、“怎么改”由居民说了算。按照财政补贴、原产权单位分担、专营单位投资、业主适当承担的方式,筹集改造费用。
对于1996年至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各类配套设施较差、居民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可参照导则的有关规定。
引进物业
今年起每月每平米最高可补0.4元
为调动物业企业的积极性,我省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补助、合理定价、经营激励等多种政策进行扶持。
从今年起至2020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的标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政府据实核定。物业接管老旧小区后,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在经营激励方面,相关物业企业可获得其管理区域内(不含市政道路和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的广告发布权、便民服务亭设置和经营权、停车收费权、快件智能存储柜(物流自提设施)场地租赁收费权等权力,以弥补物业收费不足。此外,对于累计接管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骨干物业企业,还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老旧小区要这样改
安防设施:根据小区实际,在不影响城市交通路网布局的前提下,可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增设小区门卫值班室,安装车辆道闸等出入管理系统。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均应设置监控探头。
环卫消防设施:做到小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既有违章建筑得到依法处理,楼宇间和楼道内无乱堆杂物。完善消防配套设施。
环境设施:全面清理占用道路、绿地停车,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补齐路灯、楼道灯,从小区大门至任一单元入口及公共活动场地均应有路灯照明,所有住宅楼每层均应设置楼道灯。补齐小区楼牌、门牌,增设小区文化宣传栏。整修楼宇外墙、楼宇公共部位内墙与顶棚、公共部位窗户、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
基础设施:新建或重建道路实现雨污分流。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架空的管线能埋地的,应进行埋地。供电、水、气设施设备全部实现由专业经营单位“一户一表”管理到户。
便民设施:室外集中配置体育健身设施,通过绿化等隔离设施,避免健身锻炼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小区内商业摊点应规范经营,商业牌匾应与小区整体环境协调统一。主要部位和公共活动区域完善无障碍设施。
有条件的城市还可根据居民意愿,结合小区实际,增加改造内容:选择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养老设施、教育设施、“平改坡”、充电桩、光纤到户、多表合一采集等事项进行改造。(无线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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