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下午,我会组织部分企业负责人召开“物业管理面对面沙龙”活动。本次沙龙围绕如何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等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协会法律顾问宋菲律师也应邀参加了本次沙龙。
本次沙龙由黄会长主持,她首先向参加沙龙活动的企业代表介绍了协会经过调研后掌握的目前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共用部位经营的现状,并提出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的法律适用”和“利用共用部位经营的收益分配”等焦点问题、案例供大家探讨。
荣宝华物业公司的的王艺蓉经理首先发言,她介绍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因为利用小区内共用部位增设临时停车位收取停放费引起矛盾纠纷的情况,并提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困惑。万怡、润和、和实、新景等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对此谈了各自的观点,并对相关情况做了交流。其中荣和物业的陈剑峰副总提出的“抓住关键、各个突破”的解决思路,大家一致认为比较有新意。最后宋律师谈了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最后,黄栎会长提醒在座的各企业负责人,应该合法、依约地对物业共用部位实行经营和管理。她说,目前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况普遍存在,但是这里面存在着各种法律关系问题企业未必明了,这也是一个存在纠纷隐患的问题,大家要给予重视。协会还将继续组织相关的沙龙,通过沙龙活动,引导企业就相关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探讨,集思广益,共同为解决难题而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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