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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行业立法,反映行业诉求(二)
时间:2012/3/23 文章来源:  点击:1985次

——我会参与《关于加强全区保安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订工作

 

201111月中旬,我会收到广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转来广西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全区保安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希望我会能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对此,我会立即组织部分会员单位开会讨论相关性事宜,同时面向会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方合力,最后由宋菲律师执笔形成了《关于对〈关于加强全区保安工作的意见〉的修改建议》,提出了“制定统一基本的保安服务标准应考虑物业服务行业的特殊情况”、“自行招用的保安服务人员须完全进行资格考试、领证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的负担”……等共六条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今年3月上旬,《意见稿》开始第二轮征求意见,针对新一轮的《意见稿》,我会再次提出了“将物业服务企业保安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平安小区’创建考评不切合实际情况”等若干意见并上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我们希望在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安防工作监管的同时,应该考虑行业实际,以减少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为目的,为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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