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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召开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题座谈会
时间:2013/5/24 文章来源:  点击:2002次

2013522日下午,我会参加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属下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局房产资金中心”)组织召开的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题座谈会。市住房分管领导、资金科、物业科、市房产资金中心相关人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参加会议,我会法律顾问宋菲律师代表参加。

会上,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问题给予了相关的建议。我会宋菲律师在会上提出3点建议:1、细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情况下可以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用;2、加大《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宣传,让物业服务企业更了解紧急情况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3、明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紧急情况的具体认定标准以方便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操作。

最后,市住房局领导表示将积极考虑与会人员意见,落实相关工作,以更好地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问题,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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