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我会再次举办物业管理主题沙龙,本次沙龙以“物业小区住改商”为主题,着重讨论日前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中“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改商”)等有关条款,对业主居住环境安全舒适等方面的影响及给物业公司增加的管理难度等焦点问题。
热议中,来自会员企业的与会代表纷纷吐槽,企业进驻小区,不但涉及小区公共资源的占用问题,如过道受堵、车位紧张、电梯难乘、公共设备超负荷等,影响到业主的切身利益,而且会产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卫生与声光污染等问题,给物业小区的管理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大家一致表态,对于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物业企业将坚决地说“不”!
虽然吐槽,但是大家也都表示,对于势在必行的“住改商”政策,物业企业一定会遵照执行,这方面,大家同样希望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希望制定实施细则从准入细节等方面对“住改商”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并允许“住改商”物业费用按商住差别收取,从而缓解物业企业因“住改商”而造成的管理压力。此外,部分在“住改商”方面较有经验的物业企业代表还介绍了本企业处理相关问题的对策及方法。
会上,黄栎会长接受了《当代生活报》、《南国早报》等媒体采访,她说,协会举办主题沙龙的初衷主要是讨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交流讨论,以求集思广益,合理合法地引导企业处理问题。“住改商”作为时下热点,协会即时举办了本次主题沙龙,通过本次沙龙热烈的讨论,我们更多地了解了物业企业因可能的“住改商”政策所受到的影响及即将面临的管理压力,同时也更多地感受到物业企业对诸如“住改商”物业费用实施“市场调节价”、物业费提价手续简化等方面的迫切要求,基于此,协会认为有必要也有义务收集、整理各企业对“住改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将其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以供决策,并尽最大可能做好沟通工作。
本次沙龙除保利物业、宝诚物业等十余家会员企业的负责人、物业中心负责人参与探讨之外,我会法律顾问黄映彬律师也对大家提出的“住改商”存在问题即时给出了法律层面的意见。
沙龙现场(一)
沙龙现场(二)
沙龙现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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