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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召开2017年南宁市保安业治安管理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7/8/15 文章来源:  点击:3001次

为推进落实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关于开展全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工作部署,服务于今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保工作,8月8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召开2017年南宁市保安业治安管理工作推进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陈立、副支队长廖卫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局”)副调研员李鸿兵等领导出席会议,南宁市各区(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和大队长、南宁市保安协会、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保安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廖卫平副支队长主持。

会上,廖卫平副支队长首先简要通报了2016年以来市公安局查处的保安从业单位违法违规情况。他提出,为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的管理,下一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将根据国务院201011日颁发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中“保安服务”的相关规定,牵头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安检岗位技能培训班,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和物业服务企业中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其次,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要求,指导保安从业的单位安装使用广西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同时,要求在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登录保安服务监管系统网上平台进行单位信息及在册保安人员信息备案。

随后,市住房局副调研员李鸿兵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陈立分别讲话。

李鸿兵副调研员首先介绍了南宁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他说,治安与消防两项工作在物业管理中是重中之重的工作,他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一要按合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治安与消防工作,而且要在制度上落实到实处,要把保安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中;二要严格开展保安人员的培训。李副表示,市住房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切实做好保安人员的监管工作。

陈立支队长提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6月出台的《广西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于今年起推行保安服务从业单位等级评定及资质认定,对有等级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年度审验,评定结果将作为开展保安服务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深入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开信息,加强培训,开展保安职业技能认定和企业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保安员业务技能和企业服务水平。陈队长还对保安从业单位提出以下几项要求:一是依法履行“一变更三备案一考证”手续,二是企业自查自纠本单位及从业人员网上信息工作,三是加强保安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四是配合开展保安职业技能认定和企业等级评定工作,五是明确保安员考试报名采取“属地登记,异地采集”的措施。

本次会议,还进行了公安机关(南湖公安分局)与业主代表签订治安防范承诺协议书仪式。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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