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首 页 协会之窗  政策法规  协会通告  行业动态 协会动态 行业培训 会员风采  法律咨询 业界观点 网站视频 企业展示 党建工作  联系我们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职能
  组织机构
  入会须知
  会员名录
 
 
 
关于举办“科学防治蚊虫,高效防控基孔肯雅热”公益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依法用工管理效能提升”公益培训的通知
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灭蚊防蚊工作的倡议书
关于开展南宁市物业行业“友好场景”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实用规范职场礼仪”公益培训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责任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AI助力职场办公提效”公益培训的通知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我会举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益培训
时间:2021/7/28 文章来源:  点击:1499次


  为学习贯彻即将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从业人员正确理解《规定》,切实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意识和提升预防火灾、消除潜在火灾隐患的能力,7月28日上午,我会举办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益培训。
  本次培训在南宁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举行,由该校校长、高级讲师黄乃华进行授课,80余名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黄乃华校长以《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进行授课。他从高层建筑的特点、消防安全的重要、到《规定》出台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影响,逐一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整个授课内容专业性强,条理清晰,易于理解,引用了众多相关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述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在各类情况下的义务和责任。

  参训学员们认真听讲,仔细记录,培训现场学习气氛浓厚。培训结束后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实用性强,不仅加深了自身对《规定》的理解,而且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协会将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开展更多不同类型的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提升行业整体服务品质。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1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