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首 页 协会之窗  政策法规  协会通告  行业动态 协会动态 行业培训 会员风采  法律咨询 业界观点 网站视频 企业展示 党建工作  联系我们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关于组织赴上海、嘉兴、杭州考察学习的通知
关于参观“南宁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学习基地”——南宁天健城一期的通知
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征集2026年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参观“南宁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学习基地”——北部湾航运中心大厦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观“南宁市职工AI科技教育体验馆”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关于..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深圳:全国第一个会务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会务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时间:2011/9/16 文章来源: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网  点击:4642次


由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标准院联合编制、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立项的《物业服务 会务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号DB44/T 876-2011)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201168发布,2011815实施。

《物业服务 会务服务规范》标准主要从会务服务的基本原则、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会务服务提供、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等五个方面对会务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行为标准化,涵盖了会务服务会前、会中和会后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而标准的附录中提供了实现所提及要求的具体方法和工具,具有较强的实操性,便于会务服务提供方学习和运用。

《物业服务 会务服务规范》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物业管理行业的会务服务有了标准可依,填补了国内服务标准在会务服务领域的空白,对提升我市乃至我省物业服务的会务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1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