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有哪些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答: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依据有:《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南房字[2003]17号《关于加强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二、哪些物业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答:1、多层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
2、高层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
3、混合式住宅项目(含商住一体,多层、高层混合)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
三、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方式有哪些?
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具体的招标方式由招标人根据物业项目的特点自行选定。
四、根据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南房字[2003]17号《关于加强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由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845365。
五、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提交开展招标工作所需的资料——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编制、审定确认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函或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招标文件——抽取选定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及定标——提交招标、中标备案所需资料
六、代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
1、招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章程、股东的构成与出资比例证明;
2、前来办理本次招标的工作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3、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批准书,2004年7月1号后批准的项目,另请提交土地使用证;
4、 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不需提交)
6、招标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
7、对招标项目的物业基本概况文字说明;
8、对招标项目拟定的物业服务费定价说明;
9、招标项目中不同类型的户型情况一览表;(包括型号、户型、每种户型的户数、套内面积(平方米、套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数)及其合计数)
10、对招标项目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和建筑面积的说明;
11、物业管理用房所在楼层的平面图;
12、水、电管线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13、招标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文字说明;
14、招标项目项目销售广告宣传单页或楼书;(附招标项目外立面效果图或鸟瞰图)
15、招标人推荐参加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
(具体资料清单请见:《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须知》)
七、办理招标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前期招标不需提交));
2、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5、新建项目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图;
6、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项目还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前期招标不需提交);
7、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图;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办理中标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原件1份;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
3、与中标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正本1份,复件印1份;
4、《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1份,复件印1份;
5、《临时管理规约》正本1份,复件印1份;
6、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提交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原件1份。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代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需要多少时间?
代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时间,从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约44个工作日,其中:
(1) 乙方编制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
(2) 甲方审定招标文件3工作日。
(3) 乙方打印装订招标文件1个工作日。
(4) 乙方向投标人发出邀请函2个工作日。
(5) 乙方发出招标文件2个工作日。
(6) 乙方组织投标人踏勘招标物业项目现场(如有需要)2个工作日。
(7) 甲方组织现场答疑会1个工作日。
(8)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不少于20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9) 乙方主持召开现场开标、评标会议1个工作日(如遇项目规模较大,投标人众多等情况,可适当延长评标时间)。
(10)其他不可预见事项5个工作日。
|